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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年级男孩偷开汽车撞飞路人后逃逸或不担刑责

2017-9-6 15:39| 发布者: robot| 查看: 1287| 评论: 0

摘要:   原标题:11岁男孩偷开汽车 撞飞路人后逃逸  12月19日,周一,晚高峰,31岁的小陈放工回家,他背着一个双肩包,走在人行道上。他从通道进入非机动车道时,惨祸瞬间发生:一辆银灰色轿车从身后驶 ...

  原标题:11岁男孩偷开汽车 撞飞路人后逃逸

  12月19日,周一,晚高峰,31岁的小陈放工回家,他背着一个双肩包,走在人行道上。他从通道进入非机动车道时,惨祸瞬间发生:一辆银灰色轿车从身后驶来,把小陈撞飞到人行道上,轿车并没有停下,而是扬长而去……

  尽管医院开通了绿色通道,组织多个科室合力救济,但伤者照旧抛下了爱妻和一个月后就会出生的孩子,撒手人寰。

  一天后,当警方找到肇事司机时,发明他竟然是一个11岁的男孩,在苏州太仓市某小学读五年级。

  现代快报/ZAKER南京见习记者 沈梦佳 记者 孙玉春

  横祸

  轿车从身后撞来,放工男子惨死

  变乱发生在苏州太仓市上海西路与武陵街交叉口处。警方监控拍下了行走中的小陈,12月19日晚上6点多,他正由东向西,走在人行道上。这里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隔着一条绿化带。

  临近武陵街时,一根掉落下来的大树枝挡住了去路,刚好旁边绿化带有一个通道,小陈便走向马路的非机动车道。惨祸就在此时发生。

  肇事的是一辆银灰色宝马之诺轿车,撞人后没有停下,直接离去。

  一名路人报了警。医生救济到第二天下午两点左右,宣布救济无效,小陈死亡。

  在医院里,小陈挺着大肚子的妻子痛哭不止。她哭喊着说,丈夫是全家的顶梁柱,婆婆岁数那么大了,本身也没有工作,再过一个月,孩子就要出世了,她可怎么办啊!

  小陈的一位亲属说,小陈放工后坐公交车回到城区,事发时正在步行去换乘另一路公交车回家。他被撞飞后弹到了一棵树上,又跌落在地。他的双肩包带上,血迹斑斑。

  小陈的另一位亲属说,如果说司机驾车撞人是无心的,那么肇事后逃逸就是不可原谅的。

  医生赶到时,发明小陈头颈部伤势严重,瞳孔已经放大,呼吸微弱。太仓市中医院开通了绿色通道,并联合相关科室会诊,救济从未停止,但最终照旧回天乏力。

  观察

  “司机”只有11岁,他说以为撞到了树枝

  由于事发地属于监控盲区,无法直接看到车祸的具体历程。警方根据目击者描述,进行了缜密勘查。

  在附近路段的监控视频中,警方找到了肇事车的踪迹,车的右侧后视镜和引擎盖都有损坏,前挡风玻璃也有伤痕。坐在驾驶座的,看上去竟是一个孩子,副驾驶座上也坐着一个差不多年龄的男孩。

  24小时后,民警终于在一个租车网点找到了这辆肇事车。它就停在租赁点的停车场里。

  租赁公司工作人员也非常吃惊。他们查询记录后表现,当天并没有人租用这辆车。

  但监控记录了车在肇事后返来的历程:

  当天18时14分,两个男孩从车上下来,但没有往出口方向走,而是去拉停车场里其他车的车门。

  找到开车的男孩明显(化名)时,交警非常震惊,这是一个11岁的男孩,在太仓某小学读五年级。

  交警观察后发明,事发时车速并不是非常快,但男孩身高不够,不能正常踩刹车、转动方向盘,视线也受影响,加上对车辆的感知能力差,导致他撞人时“以为撞到的是树枝”。

  他不是第一次偷开车上路。

  根据民警的观察,明显开车上路不过15分钟,就发生了变乱。但在肇事前,无论是起步、转弯照旧超车,都显得很熟练。

  孩子的母亲对警方表现,她根本不知道孩子偷偷开车出去,她也承认,这事肯定是本身的儿子不对。

  据了解,明显怙恃没有驾照,也不会开车,但明显对汽车非常着迷。他从网上了解到汽车的资料,甚至本身偷偷开车上路。这事怙恃也知道,但他们只是劝告,并没有严厉禁止。

  那么,明显是怎么拿到车的呢?

  据警方观察,从这家租赁公司租车,需要实名登记、证照齐全,操作历程是在手机上下载该公司的应用软件,然后预约,在15分钟内取车。

  但明显没有如许做。

  他的做法是,本身到停车场,一个个车去拉门,有的车并没有上锁,甚至连钥匙都没拔。就如许,明显在租赁公司顺利开走了这辆车,直到返来,都没被察觉。

  警方表现,租赁公司存在监管漏洞。

  目前,案情正在进一步的审查当中。

  观点

  肇事男孩不担刑责

  家长须负补偿责任

  南京大学法学院王钧教授以为,在这起“离奇”变乱中,11岁的男孩虽然有偷车、无证驾驶、撞人、逃逸等一连串举动,但肯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,因为按照我国“刑法”规定,14岁到16岁的,才开始对部分举动负刑事责任,14岁以下的不负刑事责任。

  那么,对受害者的家庭来说,这种心理痛苦如何平衡?王钧表现,的确比较无奈。公众都提出过类似问题,即能不能降低刑法的负担责任年龄,如今网络发达,孩子早熟,认识控制能力都提高了,应该适当改变规矩。但是,“立法者和搞未成年人犯法研究的人,以为降低的可能性不大,刑法不仅是惩罚,还有预防和减少犯法,把未成年人关在监狱,不但没有改造好,反倒可能变成一个坏人。”

  王钧表现,受害者家庭只能通过经济补偿来得到补偿。因为肇事的是未成年人,其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监护人负担。如果监护人不负担,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解决。

  租赁公司疏于治理

  也有责任

 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潇潇表现,在这起变乱中,孩子怙恃作为监护人要负担主要民事补偿责任,但是租赁公司有没有疏于治理?从警方掌握的情况看,租赁公司很可能也成为被告。“11岁的孩子怎么说偷就偷,车辆、钥匙是怎么治理的?”

  此外,出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在这起变乱中应该也会被列为被告,但是否负担责任,要看庭审结果。

  建 议

  家长要告诉孩子哪些事情不能做

  就在昨天,现代快报报道了一个12岁的六年级孩子,用爸爸通过微信(孩子有微信,还有本身的银行卡)转给他的1万多元,偷偷买了两只宠物飞鼠,而不是如爸爸预想的那样,将这笔钱转给钢琴课老师。

  如许的“熊孩子”让人觉得成熟太早、胆子太大。更重要的是,当爸爸的,胆子似乎也很大。

  1年前的2015年12月21日上午,一个心怀“赛车手”梦想的13岁男孩,在南京城掀起了一场“寻人风暴”。最后经过广大车友和交警的努力,偷拿了备用钥匙独自驾驶迈腾出门的东东(化名)被找到了,所幸没酿成什么变乱,人也没事,但车多处被擦伤。其行驶轨迹是从芳草园小区附近出发,途经鼓楼区、玄武区以及秦淮区等。孩子自称从小喜欢车,看着怙恃开车就学会了。

  南京师范大学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诲研究中心副主任殷飞表现,太仓这起悲剧给他的第一个疑惑就是,11岁的孩子怎么会开车的?

  “我们身边的‘熊孩子’越来越多,但‘熊家长’造就了熊孩子。我们不时能看到把孩子抱在方向盘上开车的,本身坐旁边让孩子开车的等等。这些都是缺失起码教养和训练,缺乏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,可以说是没有‘边界’。”

  “哪些能做,哪些不能做,做怙恃的一定要知道从小教诲的责任。”殷飞说,普法教诲应该从家庭开始,家庭是启蒙场所,孩子要从小学会尊重规矩,而不是因为害怕某个人某件事而“学乖”,学不会尊重规矩的孩子,一旦有松动的情况就可能妄为导致出事。

  殷飞以为,这一起变乱,从不同角度可以有各种分析。传统“熟人社会”逐渐丧失的情况下,孩子成长的情况也许有点“独”和“野”,但是缺少传统情况的情况下,孩子至少要懂得哪些事不能做,家长首先就要懂得这些道理。

 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、家庭教诲首席专家孙云晓在接受采访时曾说过,少年儿童特别容易模仿,心理学做过如许的实验,少年看了和平的影戏返来之后举动反应比较平静,看了暴力影戏之后,出现攻击举动的概率就较大。

  如今,网络上、影戏中,暴力美学依然盛行,飙车大戏屡见不鲜。这也是非常值得加以关注的。此外,孙云晓提出,孩子容易犯错、犯法,特别重要的一个因素是父亲教诲的缺失。未成年人罪犯者中,跟父亲关系糟糕的比例非常高,这是非常突出的一个特点。在孩子的成长历程中,母亲的作用往往是培养亲密感,而父亲给孩子的影响是责任感、独立、遵守规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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