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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员路考撞伤人 驾校和考官有责任

2017-9-14 18:09| 发布者: robot| 查看: 1052| 评论: 0

摘要: 本报讯 (记者 孟焕良通讯员善筏)驾校学员在路考时由于告急撞伤路人,路人遂将考官、驾校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。日前,在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,被告驾校在交强险、贸易险之外补偿原告4993元。今年67 ...

本报讯 (记者 孟焕良通讯员善筏)驾校学员在路考时由于告急撞伤路人,路人遂将考官、驾校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。日前,在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,被告驾校在交强险、贸易险之外补偿原告4993元。

今年67岁的袁老伯说,至今他还记得前年7月10日的那一幕,他开着电瓶车在路口转弯时与同向左侧一辆驾校用车相撞,“我就看到在转弯时旁边开来一辆驾校用车,内里坐着两小我私家,直接撞在了我身上。”变乱造成他腿部受伤,袁老伯被送医治疗。经查抄,袁老伯左踝关节脱位,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。袁老伯把路考时的考官、驾校以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,哀求判令三被告补偿各项丧失共计12万余元。

交警认定肇事车里坐着的考官周某负变乱全责,袁老伯无责。法院另查明,考试用车的所有人为驾校,已投保保险公司。

驾校方说,事发当日,学员张密斯确着实路考时或是告急的缘故,导致车辆撞向路人。因周某是驾校请来的考官,对付这次突发意外变乱,校方乐意举行补偿。

在法官主持下,两边达成了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12万余元,被告驾校在交强险、贸易险之外补偿原告袁老伯4993元的调解协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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